5月20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1228)(以下简称广州港)发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表示,为建设黄埔港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创新区,打造服务港澳的新贸易创新中心,支持黄埔港转型升级,盘活现有土地资产,广州港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土储中心)於 2019 年 5 月 20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签订了《黄埔老港码头西侧地块收储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框架协议》。
黄埔港位於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建设黄埔港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创新区、把黄埔港打造成为服务港澳的新贸易创新中心事项已列入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要点,推进黄埔港转型升级是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黄埔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规划落地,黄埔港业态与周边规划不匹配,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同时,受制於航运市场船舶大型化、航道水深不足等因素,黄埔老港码头已不适应现代航运市场的发展趋势,需要调整其功能定位。
黄埔老港码头地块位於黄埔区港前路南侧、珠江河北侧,总面积约 46 万平方米,权属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作价入股”,使用年限为“2010 年 3 月 31 日起 50 年”,目前为交通运输用地,现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该地块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广州港与广州开发区土储中心双方以调整优化黄埔港口布局,提升土地价值,合理开发相关产业为目的,将共同推动黄埔老港码头用地控规调整、红线分割、标图建库等工作。广州开发区土储中心须配合广州港争取建设用地规模,待具备城市更新条件,完成标图建库,取得城市更新改造批复後,双方将签署黄埔老港码头西侧约 23 万平方米土地正式收储协议,并开展土地收储相关工作。
同时,公告也表示,此协议所涉土地收储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土地收储事项及实施进展、收储方式、最终实际收储範围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且该事项尚需取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审批,具体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来源:港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