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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列印的公告
2019-05-07 09:31:51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列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列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列印证书种类详见附件。

二、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列印前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臺,上传原产地证书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和申办员电子签名。操作手册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 自助列印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打开链接查看: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2410800/index.html)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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